2022年连州管理部在连州市委、市政府及连州市财政局和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正确领导下,围绕“惠民公积金
服务暖人心”工作目标,做好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转移和贷款业务,创新理念,优化服务质量,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。现将我管理部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住房公积金收支情况
(一)缴存业务。2022年,连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84个,缴存职工15,970人,公积金缴存额39,668万元,同比增长1.96%。
(二)提取业务。2022年,13,908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;提取额34,133万元,同比增长6.90%。
(三)贷款业务。2022年,连州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351笔,贷款额12,582万元,比上年同期增加192万元。截至年末,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,959笔16.86亿元,公积金贷款余额7.39亿元。
二、住房改革情况
2022年,连州市房改房上市70户,开具房改房情况证明65份。截至年末,房改房上市交易累计2353户。
三、重点工作推进情况
(一)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
1.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。受疫情影响,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,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,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缓缴期满进行补缴,并恢复正常缴存。2022年全市缓缴企业3家,缴存职工113人。
2.阶段性调整贷款逾期处理条件。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,在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经申请不作逾期处理,不进行罚息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。2022年全市不作逾期处理贷款1笔。
3.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限额。缴存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,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,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1000元提高至1300元。2022年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限额期间,办理租房提取10笔。
4.阶段性提高最高贷款额度。自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,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,夫妻双方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。2022年全市共有81笔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到提高贷款额度政策实惠,共计贷款金额3,947万元。
(二)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决定》的通知,2022年10月1日起,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.15个百分点,贷款期限5年以下(含5年)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10月1日前的2.75%下调至2.6%,5年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10月1日前的3.25%下调至3.1%。2022年,有46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下调利率,共计贷款金额1,720万元,为职工节约利息约6.45万元。
(三)“放管服”改革
2022年,我管理部推行“互联网+公积金”模式,积极推广和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使用“手机公积金APP”和“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公众号,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高频公积金业务。同时,建立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人业务联系群,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至各缴存单位,方便各缴存单位咨询各项业务。
(四)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
为贯彻落实“惠民公积金、服务暖人心”清远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计划,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、贷款政策宣传,提升政策知晓率,2022年,我管理部先后深入连州盈顺置业有限公司、德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、慧谷(连州)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座谈会,通过发放宣传清单,面对面方式介绍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及职工的重要性及好处,详细解答各个企业管理层提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、提取、贷款等相关问题,解除企业对缴存公积金的存在疑惑。2022年,新增缴存单位24家,新增缴存职工1,118人。
四、2023年工作计划
(一)继续做好公积金管理工作。一是营造整洁美观、秩序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。二是抓好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培养,强化服务责任意识。三是规范缴存管理、提取及贷款业务审批流程,确保各类证明材料的真实性。
(二)继续做好归集扩面工作。一是加强与市场监督局、税务等部门沟通,适时掌握非公企业经营情况,促其建制。二是围绕民众关心的公积金政策热点问题,进企业、到机关宣传公积金政策,在政府网站、公积金企业微信工作群宣传最新公积金政策,召开房地产企业、合作银行座谈会,加强政策宣传,规范公积金使用的相关政策、业务办理要件、办理流程等。三是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、自由职业者自主自愿缴存。
(三)继续做好欠缴催缴规范工作。坚持以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为准绳,针对缴存职工投诉单位不缴、欠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,采取电话联系、发送催缴通知书、安排专人上门催缴等方式开展工作,做好跟踪回访,提高缴存单位在规定时间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意识,做到应缴尽缴。
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州管理部
2023年3月16日